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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无此人 [刑侦] 第115节(1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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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碧春大概是被说到了痛处,眼泪忍不住又掉了下来。

窗外,青山绿水的光景缓缓经过。

许辞瞥了一眼那湖光水色,再看向车里的袁碧春。

许辞道:“如果我是她的女儿。地下有知,恐怕我不会接受她送到墓前的那些东西。因为她是一个恶魔。”

袁碧春重新变得激动起来。“你住口!住口!!她不是你说的那种人!那几个人是活该!他们咎由自取!!!”

许辞暂时没有开口,等她这股劲儿稍微缓过去一些,再道:“在你看来,她不是恶魔。那你又是什么样的人呢?

“章晓柳自杀,是为了你、和你腹中的孩子,对么?

“齐昊是在为你顶罪,也是为了你和孩子吧。甘愿顶下杀那么多人的罪名,这是死罪,一个人换两个人才划算。如果齐昊这么做不是为了父母,就是为了你和孩子。

“袁碧春,你曾经被绍家当做工具对待。他们只是想要你的孩子。一个生来无辜的孩子,平白招惹了成年人之间的恨意与纠葛。那么现在呢?你的上一个孩子,被绍家人夺走、利用。现在的你,是不是反而当起了利用腹中孩子的角色。你在利用孩子,让袁碧春、齐昊替你办事、顶罪,我可以这样理解吗?

“你不会觉得这一切很讽刺吗?”

许辞之所以用这样的方式刺激袁碧春,无非是在赌一件事——她还有良知。

如果她完全没有良知,她恐怕不会在章晓柳死亡消息传出去之后,立刻来墓地看望她的孩子。

而如果她有良知,如果她眼里的章晓柳是个还不错的人,她一定会被刺激到,继而出于维护章晓柳、维护自己的目的,在情绪近乎崩溃的情况下说出真相。

许辞成功了。

袁碧春几乎以咆哮的方式开口道:“你凭什么这么说?凭什么胡乱臆测?!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!什么都不知道!!!

“小柳一开始没有想要杀那些人的!没有!!她只想帮我杀了绍岳山之后再自杀,她……我刚开始也不知道她要自杀,她……”

接下来,袁碧春总算通过讲述,揭露了从她的视角看到的真相——

五年前,当发现自己被绍家人骗的时候,袁碧春几乎崩溃,曾在家中烧炭自杀。是章晓柳及时察觉到,并赶去救了她。

章晓柳待她极好,也是有原因的。

照顾了袁碧春一段时间后,章晓柳五岁的女儿就被查出了肾脏问题,她爸妈穷,拿不出多少钱,而那个时候,她还没和丈夫离婚,丈夫把家产都败光了,连女儿的治疗费都掏不出来。

也是因为这件事,章晓柳才对丈夫彻底死心,后来为了离婚几乎去了半条命,多亏有袁碧春陪着。

也多亏袁碧春把积蓄、从她眼中好婆婆方慧媛那里得到的红包等等,全都借给了章晓柳,这才解了她的燃眉之急。

在章晓柳最难最苦的时候,还得靠袁碧春鼓励才能活下来。两个人有着类似的生活背景,在大城市里更是很懂得彼此,所以一直慢慢互相扶持着走过多年。

若不是袁碧春,章晓柳的女儿或许在五年前就死了。

若不是章晓柳,袁碧春在五年前就烧炭自尽了。

五年前,被章晓柳救活后,袁碧春在她的陪伴和劝说下放弃了自杀。后来她等来了绍岳山的道歉。绍岳山不仅向她道歉,还送了她一套房子。但最终袁碧春放弃了去他公司闹事、选择了妥协,不是因为房子,而是因为绍岳山的承诺与一份协议。

绍岳山表示,他做这件事,只是希望绍家有后。妻子家族对他们家有利,他无法离婚,和袁碧春无法成为夫妻。但孩子的母亲永远是袁碧春,而不会是他的妻子赵莹。

协议上清楚地给写明了,袁碧春有探视权。她每周都有两次探视孩子的机会。

感情被骗,这件事袁碧春终究是认了。

但只要孩子还能认她这个母亲,她起码还有个寄托。这足够支撑她活下去。

后来袁碧春慢慢振作起来,过起了自己的人生。

一如协议约定的那样,她能定期看到自己的孩子,曾有一段时间,她还真把对绍岳山的仇恨放下了。

只是袁碧春所谓的探视权,是受到诸多限制的。

比如她从来没有单独跟孩子相处的机会,要么绍岳山在场,要么有保镖一直跟着。每次她想跟孩子亲近些、单独说些话,都找不到什么合适的机会。

一开始孩子还小,袁碧春倒也不着急。

慢慢地,孩子越长越大,随着他渐渐懂事,袁碧春开始急了。她觉得不能再这样下去,某一次她试着让孩子叫自己母亲。

孩子却只是奇怪地看着她,说自己的母亲在家,反问她是谁,自己为什么要跟她出来玩。

童言无忌,但这话却生生刺痛了袁碧春的心。

她不曾真正陪孩子成长。谁知道绍家的人从早到晚给他灌输了什么,谁又知道在他眼里,自己是不是成了一个“怪阿姨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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