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(4 / 5)
流事但偶尔也会提到一些,她从来都没意见。大概感受到这次不同于以往吧,我成天魂不守舍的笨样她都看在眼里了。
「你真的很喜欢她。」
「…………」
「被小海喜欢的人,到底是甚么样的人呢?好想亲眼瞧瞧。」
「她呀,很难形容的。」
「长得很美吧?」
「嗯。」
「身高?体重?」
「你是卫生所啊,问这个。」
「她读哪个学校?」
「她没上学。」
「喔,原来是社会人士。」
「你今天说话还真奇怪,居然用社会人士这么无聊的词。如果你是指工作的话,她没工作。」
「没工作又没上学,还在被父母供养囉!是正在准备国考还是留学考?」
「都没。」
「我记得你说过她跟我们同年。」
十分明显的讥讽,白痴都听得出来。
「小海,你是完全不靠父母自己独立生活的人,怎么会欣赏那种『家里蹲』?」
「她没父母。我也不清楚她的经济来源。」
「原来是孤儿,真可怜。也许是靠遗產过活吧?」
我有点不想继续这个话题了,但今晚的芬达似乎有点不对劲,特别执拗。
「如果你搬去跟她住,要不要付她房租呢?那里的租金应该不便宜吧?」
「是不便宜。」
「比宿舍贵多了。」
「她又不一定会跟我收房租。」
「她不收你就不付吗?住在别人的房子耶!可要是付她房租你就没钱了,吃饭买书看演唱会都得靠她付帐,这样不太好吧?如果不付房租,在别人家里白吃白住又好像………」
「好像甚么?」
「没甚么啦。」
「说啊!」
「就像………就像被包养似的。你连一毛钱都不跟家里拿,应该不会想被人包养对不对?」
我甩脱她的手,一瞬间怒火衝上脑门。芬达吓了一大跳,呆住了。
「你在说甚么鬼东西,甚么包养?」
「对不起……我不是故意的,我只是……不想你搬出去。」
「住哪里是我家的事,你管不着!」
扔下这句话我立刻调头走人,朝宿舍的反方向大步而行。芬达犹豫着要不要追上来,但最后还是放弃了。
我怀着莫名其妙的怒气快步走着,心里一直在想芬达的话。她说的也未尝不是个道理。一个人打工赚学费和生活费,本来就不宽裕,如果搬去和姜珮住在一起开销可能更大,到时候说不定真的要花她的钱了。我康海伦怎能花马子的钱!这样也太不讲究了吧!
可是真的好想好想和她住在一起,每天抱着她睡觉。要是我再多兼一分差也许能付她房租,出去玩的时候只要别太奢侈应该还撑得住。不过姜珮的生活花用似乎都很高级,我打工两个月还不够她买一双高跟鞋呢!
思考这些实际问题实在教人心烦,谈恋爱为甚么一定要顾虑这些事呢?两个人互相喜欢其他甚么都无所谓不是吗?
过了一个转角,路旁立着一座朴拙的石板,上面漆字写着某某里的地方纪事;石板背后是蜒长到远处的某公家机关的水泥围墙,挨着围墙的这条巷子也看不清尽头;半故障的路灯明灭不定,小虫忙碌地在路灯下飞舞。
我放慢脚步点了根菸,暂时不去想烦人的事了,就暂时维持现状吧!反正现在这样也挺快活的,每天花点时间跟姜珮见面,聊天也好,一起看电视也好,偶尔打个刺激的水仗………忽然好想见她。乾脆今晚去找她吧!
这时我才发觉自己在小巷里漫无目的地往前走,离宿舍愈来愈远了。如果要去民生东路走路是不成的,必须先回宿舍骑摩托车。我立刻转身返回。
距离我大约十几公尺处有个男人,似乎被我忽然转身吓了一跳,但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继续走路。这下子变成两人迎面而行。
我心下有些忐忑。这人从甚么时候开始跟踪我呢?是从离开二p开始还是和芬达分开后?在寂寥的暗巷里发现被陌生男子跟踪,实在不是滋味。只有c来和遇上这种情况我才充分意识到自己也是个女人。
该转头逃跑?还是尖叫?不然就正面出击给他一拳?我盘算着该如何行动,两人的距离愈来愈近了,我紧张得握紧拳头。
擦肩而过,safe!
正打算迈步奔跑,那人忽然转身向我开口。
「康海伦。请等一下………」
「想干嘛!」
我像隻被惊吓的猫跳起来急转一百八十度,举起两隻爪子,只差没有发出「赫==赫==」声。
「你大概不记得我了。」
这人认识我?我仔细观察眼前的男人。三十出头,细长眼睛,整齐的旁分发型,白衬衫黑领带,样子挺斯文的,但没甚么印象。
「我叫陈焕民,是黎先生的秘书
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