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欢吧。

这几天教的国文课中,文字是歷史上最伟大的发明,而歷史是探讨过去文字伟大的发现,这意思其实我是一知半解,我只清楚昨天的是歷史,下一秒之后就是歷史,当我写完这信后,这样的我也会变成歷史,那我们呢,会不会也成了歷史呢?我希望我是被人记住的,所以我留了文字给了歷史,因为我想给你留点歷史,当你看到时,现在的我就成了未来的我的歷史了。

而我成了你的过去,我也不在你的未来。

当我写完后没多久就要考试了,虽然说是考试,但说穿了只是在我无法选择的人生上多了一个藩篱而已,而这藩篱我攀不过,并不是因为太高,而是因为,我累了,不管考出来是好或坏,我都要离开了,一个叫做台北的地方。如果你问我那是个怎样的地方,我只能说,那是个会让我忘掉自己的地方,听说台北很大,也许会因为这样而大到迷失了自己吧,如果那天来临时,那你会记得我吗?

五月的雪五月天,桐花满絮飞,油桐何坠何时谢,洒落等谁捡。

我望那天是片灰,朦胧却不见,我盼这天该落雪,何处才是边。

你朝那晃只是天,灰色看不见,你想哪往该是边,何处才是天。

是雪是瓣我不在意,是灰或澄我早有底,当五月满是雪时,又有何分别。

给我的思念,曾经几月天。

by陈亦铃6/20

写信时间是六月二十,她生日的前一月,我才想起去年我帮她过生日的情形,只是这一切真的变成歷史了。

「我们,到了尽头了吗?」

「是的,这尽头的我们,就是成了歷史。」

我们的歷史;歷史的我们。

我还停留在那段没有曲或不算诗的「字」中,看阿看的才发觉我居然哭的乱七八糟的,信上的字因为泪水关係显的有点模糊,我把信又照原本形式折好,轻轻的放回信封中,突然有种被淘空的感觉,一点一滴,慢慢的就像灵魂都随着这信的结尾,也跟着不见一样。

原来,这就是离开。

只是说再见的人不是我,没有说再见的人却也是我。

再见了,亦铃。

曾经几月天,我的思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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