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(47)(3 / 3)
这是这几个月来,已逐渐形成和固化的模式,如今与之相比,大体未变,却似乎又多了点微妙的东西。
哥哥,再见。早点回来。
早晨的清新气息里,知乐站在门厅处,朝沈程再见。以往通常沈程会点点头,之后在知乐的目送里,头也不回的走出沈园。
送我到门口。
某天起,沈程忽然提出要求。
于是知乐便陪他走过花园,沈程西装革履,知乐仍一身简单的家居棉t恤,头发睡的后脑勺翘起一撮,还没好好打理。地上影子一高一低,穿过绿意盎然的草地与漂亮的喷泉,一路送到大门口。
我会早点回来。
沈程揉揉知乐的头,手掌摸摸那撮翘毛,嘴角随之翘起,似乎满意了,转身,上车,方去上班。
知乐挥挥手,车子驶出视线范围内,便转身,沿着与沈程刚刚走过的路径返回,阳光有点刺眼,心情却很好。
中午。
餐桌上,知乐打开视频,画面中沈程也在吃饭。沈程最近调整了就餐时间,中午特意留出一个小时,放下手头的工作,专心吃饭。不像从前那样,随便找个地方应付一顿。
知乐坐在家中餐桌前,沈程则坐在办公室小会议桌上,连上视频,面前摆放着一模一样的菜品中午家里提前做好,再派人送到公司。这样一来,就好像两个人在一起就餐一样。
今天的汤,真好喝。
知乐满足的感叹。
俗话说,人多吃饭香,从前知乐一个人吃饭似乎也不赖,但自从两人这样连线后,他的胃口与饭量与日俱增,明显吃的更多。
沈程慢条斯理喝了碗汤,上午读了什么书?
知乐便说了书名。
两人一边吃,一边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。
沈程工作时言简意赅,一针见血,从不多费口舌,与人应酬交往时,也沉静稳健,鲜少侃侃而谈,久而久之,给人一种冷峻寡言的印象。然而事实上,他并非内向木讷之人。当遇到愿意交谈的人与事,寡言便不复存在,反而十分健谈,且很懂得说话艺术,徐徐言之,不紧不慢,无论哪种话题,都能接下去,言谈间使人如沐春风。
知乐与沈程仿佛有说不完的话,他们之间从未冷过场。
这种瓜皮薄,但水分和甜度都一般,不如另一种。
朱辉偶尔进来送紧急文件,起先听到这种话语,当真大吃一惊,后来便习以为常,见怪不怪了。我们家总裁越来越接地气了呢。
从早上改成送到大门口后,知乐自发的晚上也到大门口等沈程。
高大的梧桐树下,知乐站着或蹲着,有时则干脆坐在路边干净的草地上,翘首张望,沈程回来,让司机停下,他先下车,司机再将车开进园内车库,他则牵起知乐,一同步行回去。
吃过晚饭,沈程会陪知乐看会儿电视,或者与他出门,牵着手,绕湖巡园一样的散散步。
知乐发现一件事,沈程很喜欢牵手。
嗯,恋人们总是手牵手。沈程说。
可是方木和秦大哥,就没有总是,牵手呢。
所以他们总是吵架。沈程面无表情道:他们不是合格的恋人,别跟他们学。
哦。知乐被说服了。
知乐也挺喜欢跟沈程牵着手,沈程的手型很好看,大而薄,手指修长,掌心温暖干燥,被他握着时,有种安心和温暖的感觉。沈程有时只是浅浅握着,有时则与与他十指相扣。
早上出门,晚上归来,饭后散步,甚至从书房出来,只要两人走在一起,沈程便总会拉住知乐。
出门在外,更不必说。
从前两人出去,虽也亲近,却远不如现在这般一目了然的亲密。
无论人多还是人少,但凡带上知乐的场合,沈程总会握着知乐的手,于众目睽睽之下,泰然走过。
他们,在看我们。知乐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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