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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八十二节我想出道(下)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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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边帅哥哥。”朴莎莎在后面跟不上边帅,索性一阵小跑,追了上去,一手挽过边帅的手臂。

边帅对这行为稍稍地皱了皱眉,不过没说什么。

“边帅哥哥,我们现在先去哪里?”

“去取车。”

“为什么要去取车呀?”

“钱包在车上,不取车,等下怎么买买买?”

“哦……”

等到边帅带着朴莎莎打了车,到了昨天去嗨的酒吧,取了车,又潇洒地开着他新入的一辆限量版的豪华跑车,往全城最贵的百乐广场去了。

曾经,朴莎莎跟左妍去逛百乐广场的时候,只敢站在橱窗外面,静静地看着橱窗里动不动标价五位数六位数的衣服包包,心中暗暗羡慕那些可以在里面买买买的贵妇,连进去摸一摸这些昂贵衣服的勇气都没有。

现在,这昂贵的百乐广场,就在自己脚下。

那些奢侈品牌的服务生,一个个客客气气地跟在自己身后,给自己介绍着新上市的款式,只待朴莎莎点头,就立刻打包——反正她身后站着b城最阔气的几个公子哥之一,谁不认识。

以前,朴莎莎只在电视剧里见过这种在奢侈品店里,看上什么就打包,丝毫不在意价格,也丝毫不在意数量的消费方式。

今天自己在这里如此这般地消费,简直就一个字——爽!

边帅甚是体贴地在身后偶尔点评一二:“这包不错”,“这衣服衬你皮肤”,“这鞋一般”。

熟悉他的服务生,都知道,边总一贯都是如此体贴温柔,不管带哪个美女来买东西,都是这般态度无二。

但是也有那新来的服务生,在打包物品的时候,很是羡慕地跟朴莎莎轻轻耳语:“小姐真是好福气,男朋友对您可真好。”

一句话说的朴莎莎心中满是得意,忍不住抬头幸福地看了一眼边帅。

眼前的这个男人,又帅,又有钱,又有品位,关健的是,还有身份地位,要是能一直这样在他身边,那简直就跟电视剧中的情节一样,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遇到了传说中的真命天子,还是个高富帅。

朴莎莎第一次觉得,自己像是偶像剧女主角一样幸运。

在大包小包买了一大堆之后,朴莎莎欢快地挽着边帅的手,开心地说道:“边帅哥哥,你对我真好。”

边帅愣了愣,看着身边这个跟自己小妹妹似的小美眉,心虚地说道:“咳,还有没有什么想买的?毕竟那个,昨晚,对不起啊……”

原来这一切,都只是昨晚的补偿啊!

朴莎莎顿时撅起了嘴来。

“我不要,我不要,我不要。你就想用这些东西,搪塞过去,就算了么?”朴莎莎做出要把东西丢掉的架势。

边帅脑大,在这种地方怎么能让对方闹?立刻认真地扶着朴莎莎,连哄带说地认真说教了一番。

“莎莎妹妹……昨晚,真的是个意外,我对你,没有那个意思……”

“没有那个意思你还……”朴莎莎立刻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。

“我知道,我知道,都是我的错……”边帅立刻认错,“所以我才想补偿你的,你有什么要求,什么想法,尽管提……莎莎妹妹,我真的打心眼里,把你当我的小妹妹,没有别的一点龌鹾的想法。”

朴莎莎听着这话,眼眶里的水依旧还在打转,心中却开始盘算。

眼下这边帅,似乎真的是并没有多喜欢自己。

关键是,自己也真没让他睡了,这没有实质性的把柄,万一以后穿帮了还挺麻烦的,他有女朋友,自己也是知道的。

不如眼下趁着对方还在内疚,以退为进,先让他答应补偿自己,想办法自己能出道了,其他的事情再从长计议?

想明白这一层,朴莎莎立刻委委屈屈地说道:“边帅哥哥,我心里,也是一直拿你当我哥哥的……从来没有想过,跟你会这样……这件事以后,你还会拿我当你的妹妹么?”

“你放心,只要你愿意,你永远都是我的妹妹,好不好?”

“那我们拉勾……”

边帅舒了一口气,没想到这个朴莎莎,这么简单就摆平了,果然还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。

“拉勾。”边帅立刻伸出了手指头,生怕她反悔。

只要乖巧,别瞎缠着他,这个朴莎莎,看起来还是蛮可爱的嘛,多一个妹妹什么的,边帅一点也不介意。

“边帅哥哥。”朴莎莎一手拉勾一手拎着一堆的购物战利品,问起边帅来,“你能答应我一个小小的请求么?”

“嗯?说说看?”

“我想出道……”朴莎莎怕他误会,赶紧解释,“其实我跟宋婉儿的身份一样,都是在星河传媒做练习生的……她会的,我都会,我也学过表演、声乐、舞蹈,这些成绩我都不比她差。”

“这个我知道,你说过。”

“可能是我运气比较差一点……一直没有机会出道,才没办法做了小助理。”朴莎莎委屈地撅了撅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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