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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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笑了一下,趿拉着拖鞋走过来又朝她嘴里投喂了一颗草莓,“咔哒”一声将果盘放在茶几上,靠着乐以阳盘腿坐下来,“别瞎说,他对我能有什么意思。”

“真的。”乐以阳两三口就把草莓吞了下去,坐起身来,“对你没意思,能特意去接你出院,还为你去教训了丁堰?这么帅气又多金地释放魅力,我们美丽动人的阿语有没有心动啊?”

这话越说越离谱了。林语咬了一口草莓,内心毫无波动甚至有些想笑,“我心动什么,这种万花丛中过的公子哥儿,释放魅力也不是光对我释放啊。你看他现在整天在我眼前刷存在感刷的欢,过两天不新鲜了,自然就消失了。”

这话说得非常符合之前念大学的时候大家给她贴的“佛系”标签,乐以阳噎了一下,突然把头朝她靠过来撒娇了,“我说阿语,你不能因为你自己不混圈子,就觉得混圈子的富二代都不是好人啊,这是歧视!你看我这人就很不错嘛。”

“行了行了,知道你很不错。”林语说着作势要弹乐以阳的脑门,临到眼前又停了手,忽然“噗嗤”一声乐了。

乐以阳有点懵,“怎么了,阿语你不会病情加重脑子坏掉了吧?”

这种没轻没重的话也就没心没肺的乐以阳说得出来,林语“没”了一声,有点若有所思,“就是想起之前沈之初也说过这话,觉得挺有趣。”

富二代也不都是丁堰那样的。

你看我这人就很不错。

乐以阳难得有一本正经的时候,语气有点意味深长,“我没跟你开玩笑,沈之初这个人吧,还真不是那种万花丛中过的花花公子,起码这么多年来我是没听说他身上有什么花边新闻传出来,人家挺低调的一人。”

这话说的诚恳,要不是第一次见到他他就在酒吧跟人家打架、第二次见到他他就开着辆大红色拉风的玛莎拉蒂蹭饭,林语都要相信了:“低调……你确定?”

“确实没听过什么传闻嘛!”乐以阳说着说着好像想起什么来了似的,顿了一下又说道:“不过前段时间倒是有过一个他的传闻,说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中了邪似的,三天两头往秣城跑,刚开始还是两地来回飞,到后来变本加厉,差点都要住在秣城了,也不知道是为什么。”

乐以阳虽然性格火爆,但托了爸妈的福,在荻市的社交圈子里却混得很开,说起荻市名流圈子里的隐秘故事一项如数家珍,从前念大学的时候就喜欢在寝室里吐槽,一向都是越说越兴奋的,见林语好像有几分兴趣的样子,就来了精神:“还有小道消息说,沈家二公子是在秣城金屋藏了个娇呢。”

“还有这回事?”林语没想到聊着沈之初都能牵扯到秣城上去,毕竟她之前就一直在秣城工作,听着总有几分亲切。

“是啊,那段时间都这么说,有鼻子有眼睛传得可真了,我都差点就要相信了。”

差点就要相信,那就是最后没相信,林语托着下巴倚在沙发上咬了口草莓,“结果呢?”

“结果他后来突然有一天就不往秣城跑了,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呗。”乐以阳撇了撇嘴,惋惜道:“后来我听说其实那段时间亿嘉是打算把发展重心转移到秣城去,他才频繁来往两地的,但是最后考察结果不尽人意,这个计划就搁置了。”

所以说绕了一大圈,什么金屋藏娇的都是商业行为,沈之初还当真一点花边新闻都没有,林语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,勉强相信乐以阳那句“沈之初还真不是花花公子”的话。

不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,更何况她们相识的契机还不那么令人感到愉快呢,林语抬手把盘子里最后一颗草莓消灭干净,还没咽下去,就见乐以阳一脸坏笑地靠了过来:“所以说你们俩多有缘分啊,你看,你之前在秣城工作,他正好想把公司业务重点转移到秣城去;你现在回荻市了,他那边正好计划也搁置了。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,要是有的话,肯定是冥冥之中上天注定的缘分啊!”

林语差点被她这个歪理呛到,连忙摆摆手咽下嘴里的草莓:“你别乱点鸳鸯谱了,什么上天注定的缘分,你明天要不要去天桥顶上摆个摊?”

也不知道乐以阳最近又学了什么乱七八糟算卦的本领,昨天刚夜观星象说群里另一个闺蜜最近犯桃花,今天就把上天注定的缘分给她安排上了,莫非最近乐以阳决定改行做红娘了?

“摆什么摊,本来就是么。还有上次啊,荻市那么多酒吧,怎么沈之初早不早晚不晚的,刚好就在那天晚上去了丁堰在的那间酒吧,怎么你早不早晚不晚的,刚好就碰上丁堰要偷袭他啊。”乐以阳试图用事实证明她说的都对,“这就是缘分!你别不信,我最近说话很准的!”

林语:……

要是她没记错的话,她记得她是被乐以阳叫去酒吧的吧……

乐以阳显然对她这个没放在心上的态度表示严重不满,刚“嗷”了一声作势要扑过来,林语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就嗡嗡地响了起来,她也勤快,顺手捞起来要给林语递过去,目光不经意间扫过亮起的屏幕,顿时睁大了眼睛——

沈之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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