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7节(2 / 3)
了一下就消失不见。
“十八岁之前活着的是他,十八岁之后我觉醒,就是这么回事。”
“简恒为什么要杀你?他是谁?”
“京城两大家,其中一家姓简。林艳,你不该对这件事好奇。”沈辰不大想解释这些,他想让林艳赶快走,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,或许那个人永远不再出现,或许下一刻他就倒下去那个人就成了他。“走的远点,不要再出现,过自己的日子,就当……”他顿了一下,喉结滚动:“就当我早死了。”
不要再出现,不要再惹这些事,不要再和他联系。简恒不是省油的灯,那个他也是个隐患,他需要的是林艳平平安安过一世,不要颠簸不要冒险。现在没有战争,她能活的很好。
“你希望我离开,希望我找个小地方好好活着,希望我嫁人生子?”
林艳看着面前的人,手指攥的很紧,声音有些发颤:“师父?你这样想?”
她咬着嘴唇,泛白的嘴唇有了点颜色。有些事,她不是不记得,只是刻意的去忘记。前世今生,那么多的纠葛,她爱上这个人的下场只会死。三世,都没改变的死局,她能做什么?
看着她结婚生子,看着她被别的男人拥有,沈辰如果能放手他就不会再出现了,他舍不得!可是待在一起,是死局。心如刀绞,好半天他才开口:“就当我们不认识!”
他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,一瘸一拐,胳膊上的血滴了一路。
林艳站在原地,她怔怔看着沈辰越走越远。
那瞬间,突然心就空了,结束了,从此再不相见!
林艳脑袋里空白一片,待回神她已经撞在了沈辰的怀里,踮着脚尖亲了下沈辰的嘴唇。他们愣住,空气都停止了流动。她看着他的眼睛,想哭,嘴唇被咬出了血。
“再不相见!”
四个字几乎用尽了她全部的力气。
沈辰愣在原地,他看着怀里的女人,她的眼睛通红倔强的梗着脖子。
“沈怀安。”她声音哽咽,有些说不出话,咬牙咽回去发硬的喉咙:“再不相见!”
师父的字是怀安。
永生相见。
林艳选择了一个陌生的城市,她没有回陈磊那里,在x市旅馆里住了两天。她从白天睡了黑夜,从黑夜睡到白天,睡了两天两夜没吃没喝。
第三天,她在楼下小餐馆里吃了一份热气腾腾的烩面。
日子,还要继续,林艳活过来了。
她没有联系陈磊,陈磊的心思也许她懂了,只是这种事明知给不了回应,何必吊着对方?十分不道德!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,一个人都不认识,林艳觉得自己活过来了!
林艳租了一间房子,一个人住,她在附近巡视一遍后选择了卖早餐,总不能坐吃山空,鸡蛋煎饼在x市还不是很多,五毛钱一个,赚头也比较大。
林艳把小车推到热闹的商业区,最初生意也不怎么样,林艳这人嘴甜会说话,跟着陈磊学了一段时间做生意也有了一点窍门。最初一天能卖十个煎饼就算顶天了,可十个一天也赚钱。她这是独门生意,渐渐生意就好了起来。
一天能卖一两百块,生意好的爆,排队过来买。林艳这人加着劲,又煮了豆浆放进保温大桶里面,两毛钱一碗。没想到也卖的不错,从早上七点开始卖到十点半收摊。差不多能赚两百多,林艳做了半个月,就有找事的来了。一个小姑娘在外面做点什么不容易,林艳长的白白净净,对着客人笑眯眯十分可爱,一看就是好欺负的对象!
美名曰收保护费,实际上就是抢劫。林艳废话不说,她是手狠吃不了亏,打的对方哭爹喊娘。
等早餐的客人纷纷拍手称赞,对着林艳说道:“没想到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小姑娘,也有这个身手,师父一定是身怀绝技的人!”
林艳本想得意一下,可是想到师父两个字,整个人都蔫吧了。
早餐生意做了三个月,这边已经开了七八家的早餐摊,在大城市就是这样,没有绝对的独家生意。你会做,别人照样能做!
林艳得罪了街头的混混,三天两头来找事,她原也不打算继续做这一行,总是不长久。
开饭店是巧合。
三个月除去本钱赚了万把块,林艳也要去犒劳下自己,钱赚来不就是花的!
谁知吃饭都能遇到事,点了几个菜刚刚端上来,就有十几个持刀的混混冲进来砸店。好家伙,眨眼的功夫店就被砸的稀巴烂。食客都跑了,店老板出来怎么哀求都没用,都快跪到地上了!林艳看着面前刚刚端上来的红烧肉,实在没忍住馋劲,很没出息的夹起一块塞进嘴里。
味道是意外的好,入口即化肥而不腻,林艳嚼着肉,一个混混拎刀就砍在林艳面前的桌子上。桌子砍坏了,碎成两半,林艳动作迅速的跳开,红烧肉摔到了地上。望着那掉在地上油汪汪肉乎乎的红烧肉,林艳真是生气,抬眸看向眼前的人。
“还不滚!”
混混凶神恶煞,一声令下:“砸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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