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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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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
“没事,等雪桃在这儿安顿好了,过两天,我也就回去了,住哪里不是住?”

“就这一两个晚上的,你们就别废那个钱了,小年轻赚钱不容易,以后有孩子了,花销只会更大!”

李燕芳自豪挺胸,就是乡下来的婆子,她也是个体贴的老婆子!

杜芙彦和常博文对视一眼,皆是有些着急。

往常时候就算了,这个时候,他们家哪里方便住外人啊?

而且,李燕芳算是江家人,要是让她知道他们的盘算,一定会将雪桃带走的。

一时间,夫妻两人都有些沉默。

李燕芳注意到这两人的眉眼官司,心中叹了口气,这下更是肯定了自己刚才的想法。

杜芙彦喊雪桃这孩子来,为的不是别的,就是为了让雪桃这丫头做小保姆,伺候生孩子的她,伺候奶娃娃!

李燕芳语重心长,“芙彦啊,雪桃找学校的这件事,你还是得上些心。”

“你自己也是读书读出来的,一定知道,这女娃娃读书,那比男娃娃来得不容易,也更珍贵。”

“都说女娃娃这一生投胎两次,一次是爸妈,一次是嫁人,依我看,这读书也是一次投胎,还是咱自己能努力的。”

“雪桃成绩还不错,既然孩子自个儿争气,咱们就别耽误了孩子。”

李燕芳的目光落在杜芙彦的肚子上,又道。

“要是实在没人帮,就花点钱雇个人,我瞧常同志穿着体面,言行举止不平凡,工作应该还不错,请个保姆,这事儿能负担得起。”

“再苦也就苦两年,孩子大了就好了。”

现在不比以前,村子里很多人出去讨生活,做的也是保姆的活计,不像前几年那样,这方面控制得严格。

按劳动赚钱,就是保姆都是光荣的!

“常同志,你说是不是?”

“是是,婶儿放心,雪桃还小,肯定还是要上学的。”

常博文笑着应和了两声。

杜芙彦脸上有些难看,她知道李燕芳心里是误会了,以为自己让雪桃过来,是为了给自己伺候月子,照顾奶娃娃的。

杜芙彦抬手抚上肚皮,眼帘垂了垂,敛住其中复杂的思绪。

是,她是为了肚子里的孩子,将雪桃叫了来。

可是,她不是想要让雪桃照顾孩子,她是想让雪桃替了她,替了孩子。

……

g市是热闹的大城市,自然不是六里镇那样的小镇能比,寸土寸金。

杜芙彦的家不大,是砖头盖的,搭了两层半,和常博文另一个堂亲共同出钱。

一楼是厨房,二楼是对门的两间屋,常博文和堂亲一人一间。

三楼上有个小阁楼,小阁楼就半间,平时堆了一些杂物。

幸好这会儿还是正月,天气还冷着,阁楼倒也不热。

李燕芳提着小袋行囊往楼上走。

才上楼,她就动了动鼻子,四处嗅嗅,一边探头,一边嘀咕不已。

“怎么有一股血腥味儿,还有点肉臭。”

后头,常博文脸皮跳了跳。

“别是什么死老鼠吧。”

李燕芳扯了衣袖,就要四处看看。

常博文连忙扯开话题,“婶儿,没事没事,我前两日刚收拾的,绝对没有死老鼠。”

“至于血腥味儿,应该是肉的味道。这大过年的,我东西买得多,肉就挂在这儿晾着,应该是这样沾上了味道。”

费了老大劲儿,终于将老太太哄下了楼。

见人的身影不见了,常博文原先还带着笑的脸一下沉了下来。

他走到阁楼旁边,鼓捣了两下,从废砖遮掩的地方拎出一个麻袋。

打开一看,麻袋里头装着四十来个鸡头。

鸡头没有褪毛,公鸡的眼睛灰灰的,或张或闭,就这样血糊糊的沾着毛丢在麻袋中。

常博文用力的将麻袋扎了扎,嘴里愤愤。

“死老太婆,鼻子倒是还挺灵的!”

天儿冷,这肉还臭不了,这一只鸡,便是一天,最近几日,他甚至要剁两只鸡,才能将猫鬼吓退。

他们家,已经被猫鬼缠上月余时间了。

常博文低声咒骂了几声,也不知道是在骂谁,恨恨地又踢了踢墙壁,扛着麻袋便回了房间。

芙彦乡下的闺女来了,事情要是顺利,他们就不需要用这鸡头吓退猫鬼了。

……

李燕芳是闲不住的,晚上的饭是她做的,煮了地瓜稀粥,炒了个鸡蛋,一盘虾米芥菜,还炖了一大锅的鸡肉。

蘑菇炖大公鸡,蘑菇是她带的,大公鸡,是她从角落里翻出来的。

这俩小年轻哟,杀鸡都不会杀,就这么用个菜刀一剁,也不知道先放放血。

这样含糊的处理美食,美食也含糊他们,这带血的鸡肉就不好吃!

还有啊,那血淋淋没了鸡头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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