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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7章 二美争一渊(1 / 3)

一夜缠绵,次日破晓晨曦,卫渊捂着腰站起来。

色字头上钢刀,耽误事啊,差点把正经事忘了……

卫渊挥毫泼墨,写下半张《洛神赋》后,将其藏在床底下。

冷秋霜不解的道:卫渊哥哥你这是做什么

让一个阴逼,身败名裂!

卫渊笑着说完,带着江玉饵,哲别,冷秋霜,怒岔金刚,天魔十八骑,以及王玄策带领的一千卫家军浩浩荡荡离开。

书房里,卫伯约老脸满是不舍,双目老泪纵横。

送卫渊离开的慕千秋,返回看到卫伯约这个模样,不禁吃惊道:老哥,我说你咋没去送渊儿,原来躲在这里哭……

我哭你妹,就是眼睛进了风沙……

皇城门外,吕存孝表情严肃,正色道:缺了一斤三两六钱粮食。

汪守鹤黑着脸:一斤半斤你也计较

卫大人有令,差一粒米都不行,我吕存孝眼里容不得半点沙子!

存孝,差点无妨,记录在案就行,到时候和百姓施粥时候,就说我们的汪大人少给了粮……

一身麒麟袍的卫渊走下轿子,看向汪守鹤:汪叔,贤侄我也是为陛下办事,所以差一点都不行。

汪守鹤气得紧咬银牙,这时汪家的厨子扛着半袋米跑过来。

这里最少五十斤,够了吗

够了,多谢汪叔!

看着得意的卫渊离开背影,汪守鹤气得一拳砸在皇城红墙上。

我绝对会让你死在路上,卫渊我腰将你凌迟后五马分尸,然后挫骨扬灰!

这次卖粮的钱还回去了不说,汪家名誉扫地,信誉度直接为零,最可气的是,他想撒气但自己弟弟,汪家二叔抛妻弃子跑路了……

队伍横穿京城,在百姓们赞扬声中,出了城门抵达京郊。

此时御林军已在城外集结,两千御林军站得东倒西歪。

这他妈是御林军

御林军是征调个军队精兵建立而成,隶属帝王的一支部队。

而这些人年纪最小的都有三十多岁,最大胡子已经发白,还有一个拄着拐棍……

王玄策尴尬道:他们的确是御林军,只不过都是管理后勤的伤兵。

御林军都是精兵,既是精兵,自然都上过战场,真刀真枪地拼杀过。

有一些身体受了伤,年轻时身强体壮还能忍住,但随着年过而立,三十多岁以后顽疾就显露出来,让他们失去作战能力。

这种人一般都是在军队里负责后勤工作,拿着比其他士兵少的军饷。

喜顺怒道:陛下太欺负人了!

世子,你还是返回京城去找卫公,让他出面给你换一支队伍……

卫渊摆摆手,解开纽扣,露出有些消瘦,但却很精壮,比女人还白皙水嫩,明显就是养尊处优的皮肤。

脱衣服!

卫渊对着东倒西歪的御林军大喊。

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,虽知道卫渊是在羞辱他们,可还是咬着牙脱下身上甲胄。

无一例外每个人身上都是满身的伤疤。

所有人转过身!

卫渊从中选出一百多人,身上伤痕很少,但却背后有伤的兵。

我卫渊不需要你们这种人,从哪来的滚哪去!

所有人均是不解,王玄策脱下自己的甲胄,身上疤痕比这些御林军还要多几倍,但背后却很光滑。

战士只会把背后交给战友袍泽,而不会交给敌人,除非是逃跑的时候,所以这一百多人很大可能是逃兵!

卫渊拍了拍自己的胸脯:你们这些伤疤是我最羡慕的,这代表着军人引以为傲的功勋章。

老兵不死只是逐渐凋零!

一个老兵的哀鸣,如同苍老掉队的孤雁,抑或如草原上垂垂老矣的孤狼。

可别忘记,他们也曾是顶天立地,血染沙场的英雄!

我爷爷虽年过古稀,体有顽疾,可依然能挂帅横推匈奴三千里!

所有伤兵眼含热泪,他们以为这辈子就会在后勤工作到死,但没想到有朝一日还能被派出来执行任务。

这番话如果是卫伯约说,他们只能认为是感同身受。

可这话是出自大魏第一纨绔卫渊之口,这让他们激动,没想到一个纨绔世子,看懂了他们。

特别是从卫家军选出来的御林军,一个个激动地握紧拳头。

满身伤痕,傲骨依在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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